河北燕春地产法定代表人变更遇阻六年谜局

  文/本社记者焦新波张君

  因为工商执照法定代表人需要变更,杨春靖被折腾了六年多,但这个问题至今仍没解决。

  杨春靖是石家庄一家房地产公司的股东,虽然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早就被判刑,但其身份至今存续。

  六年多来,围绕着这本执照的法定代表人变更,当地政府行政部门开始“掐架”,他们围绕同一个事实,先后作出截然不同决定。

  就这样,在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背景下,杨春靖不仅没享受到简化程序带来的方便,反而由于这个问题,导致公司几个在建项目长期停工损失惨重。

  一家公司,三套执照

  杨春靖占股的公司名为河北燕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燕春地产),注册地在石家庄市。目前,该公司在石家庄赵县、井陉以及保定白沟均有项目,市值达数十亿。

  燕春地产最早成立于2007年,彼时,全部股权持有者为王某。2012年1月16日,王某先将自己持有的35%股权转让给董某霞;5月10日,又将25%股权转让给杨春靖。

  至此,王某只占股40%,法定代表人身份没变,董某霞是监事,杨春靖为经理。依照这个股权结构,该公司营业执照一直悬挂在办公室,印章由杨春靖管理。

  2012年12月5日,王某还写了一份授权书,意思是,如果因他个人或客观原因不能出席股东会参与公司紧急事务表决时,杨春靖可代为行使权利,包括变更工商执照登记。

  权威信源显示,2013年1月7日,王某瞒着董某霞和杨春靖,利用虚假资料在石家庄市工商局,办理出第二套“燕春地产”工商营业执照。

  这个期间,王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警方拘留。2013年7月18日,石家庄市工商局给燕春地产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时也提到这个问题。

  通知书有三项内容,首先提到王某被刑拘;其次称王某提供虚假资料补发营业执照涉嫌违法,并责令燕春地产在30日内变更法定代表人;最后要求缴回2013年1月7日补发的执照正副本。

  2013年8月18日,王某被检方批捕,后被判刑二年六个月。根据国家规定,王某已不具备法定代表人资格。

  奇怪的是,2013年9月25日,石家庄市工商局在未宣布当年1月7日王某虚假执照作废的情况下,又为燕春地产办出第三套执照,由杨春靖保管。

  折腾数年,又回到原点

  值得注意的是,2013年7月,在接到《责令改正通知书》后,杨春靖就根据公司章程,以及王某当初委托权限,到石家庄市工商局递交变更法定代表人的申请,“但他们总是以各种理由不予受理”。杨春靖说,一直持续了几年。

  其间,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院长赵旭东和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等法学专家,还针对燕春地产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的事宜进行专家论证,并指出石家庄市工商部门多次拒绝办理燕春地产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缺乏法律依据和法理依据,该公司申请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合法、合情、合理。

  石家庄市原工商部门明知王某2013年1月7日所申领的营业执照为虚假时,为什么在没有宣布作废的情况下,又主动为杨春靖办理了2013年9月25日版的营业执照?石家庄市工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提出“缴回2013年1月7日‘补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为什么数年来,一直没有缴回?对此,记者于近日分别联系上了原石家庄市工商部门多名分管或经办人员,但均婉拒了记者的采访。

  2017年4月,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体制开始改革,由过去工商局审批登记监管一体,改为审监分离。工商登记、法定代表人变更等职能,由石家庄市工商局转移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工商局原来的登记部门职能,划转到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

  在这个背景下,石家庄市工商局围绕自己曾下达给燕春地产的《责令改正通知书》,分别于2017年11月17日和2018年1月23日,向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发函,让该局继续落实包括“法人更改、缴回2013年1月7日虚假执照”。

  但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认为,《责令改正通知书》属历史遗留问题,应由工商局继续执行完毕并作出结论后,再向审批局移交。

  后来,此事仍没能解决。2018年9月,石家庄市法制办就此问题,专门向石家庄市政府作专题报告,建议由行政审批局办理,该市一名分管副市长还亲自批示“依法办理”。

  2018年10月,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就此问题向市政府报告:“鉴于燕春地产法定代表人王某被执行强制措施,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不具备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的条件,燕春地产由现任股东重新选举出新的法定代表人并持有效营业执照,再申请办理相关登记业务。”

  11月8日,燕春地产经理杨春靖收到石家庄行政审批局通知,要求其在收到通知15天内,向审批局提交换发多证合一、带有二维码的新版营业执照申请。

  等待了这么几年,杨春靖觉得终于迎来希望。他马上按规定,提交各种材料。2018年11月27日,他满怀希望地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申领执照。

  “结果工作人员告诉我,11月8日通知不算数了,新版营业执照已经被石家庄市桥西区人民法院执行走,法定代表人仍是王某。”杨春靖满脸疑惑,“行政审批局为何明知王某在执行刑罚期间,却仍在多证合一的新版营业执照上,将法定代表人的名字写成王某?”

  针对上述情况,今年4月4日,记者到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寻找答案。遗憾的是,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复。

  值得注意的是,王某第一次被以非法处置查封的财产罪判刑出狱后,又被以“盗窃罪”判刑。今年1月19日,再次被释放当天,雄安新区警方在监狱门口又将其刑事拘留,涉嫌的罪名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也就是说,燕春地产最新执照办理时,王某仍处于被收监状态,行政审批局没有更改其法定代表人身份,一个连续两次被判刑,而且又第三次被拘留的王某为何能够连续六年违法违规担任法定代表人,至今仍是个谜。

  何时变更,仍然是个问号

  对于第三套执照,由于王某提起撤销之诉,2015年12月25日,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撤销石家庄市工商局2013年9月25日给燕春地产补发的营业执照。然而,石家庄市工商局没有履行这个义务。

  王某申请强制执行,2018年11月27日,石家庄桥西区人民法院发出〔2018〕冀0104执1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该通知书显示:“按照2013年9月25日前登记的燕春地产营业执照信息换发新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交本院保管。”

  2019年3月27日,桥西区人民法院作出执行裁定,撤销该院〔2018〕冀0104执132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中保管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给燕春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的执行行为。王某不服,向石家庄中级法院提起行政复议。

  杨春靖说,2013年7月,石家庄市工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就明确提出“缴回2103年1月7日所补发的营业执照正、副本”,后来他两次请求行政审批部门继续“缴回”,但均遭拒绝。

  杨春靖向记者哭诉,他原本可以拿着新换发的营业执照去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业务,但此前工商和行政审批部门的做法让他感到很无奈、很失望。原本很简单的一项变更业务,却经历了6年的曲折,仍然没有办成。

  4月中旬,记者在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见到了该局副局长李某,他表示不分管相关业务,无法接受记者的采访。此前,李某系原石家庄市工商局负责企业注册业务的负责人。

  杨春靖称,多年前,他和律师带着相关的法律依据材料,曾多次找过工商机关负责企业注册登记部门的负责人,但均未果。

  据调查,燕春地产目前在河北省境内有三个大型工程项目,价值数十亿元,保定白沟绿色食品城尤为典型。该项目建筑总面积22万平方米,是白沟新城重点项目、标志性工程,位于繁华商业区黄金位置,从2013年停工至今。

  已在白沟绿色食品城购买商铺、住房的数百业主不断通过各种方式维权。几年来,白沟镇政府多次到石家庄市相关部门了解燕春地产新营业执照进展状况,但都无功而返。

  “由于白沟商城毗邻雄安新区,面临千载难逢的新机遇,一些实力较强的投资商、大型央企等也看好我们的项目。”杨春靖说,“只要变更法定代表人的事情解决,证照合法齐全,投资合作马上就能进行。”

  来源 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3505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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