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封感谢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严格执法,秉公办案的感谢信,带着当事人的感激之情飞到了江苏高院的办公桌上,在江苏经济大踏步发展的大好形式下,江苏省高院尊重事实,秉公执法,真正做到了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赢得了当地老百姓的交口称赞。
陆萍,江苏投资人,2001年,因为“南通清宫文化园”的投资项目相关问题踏上了诉讼之路。
在诉讼初期,陆萍是心怀忐忑的,因为种种原因,他一直担心败诉,而陆萍的亲戚好友对于陆的起诉也是纷纷劝说他,不要轻易打官司,毕竟打官司费时费力,一时间陆萍也是感到心里没了底
然而,随着该案的进程,陆萍悬着的一颗心放了下来,因为,他所看到的,听到的是,一颗颗秉公执法的滚烫的法官之心,是一个个令人感动的瞬间。
在办案期间,江苏省高院相关人员精心组织,不辞辛劳下基层走访了多个部门和当地群众,以此掌握了大量关于案情的一手资料。
与此同时,办案人员能积极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尊重事实,秉公处理,从而将案件的来龙去脉调查清楚,而在案件水落石出后,江苏高院最终做出了公正的判决结果。
而这一客观公正的判罚不仅维护了投资人的投资热情和利益,依法为地方经济的发展打起了“保护伞”,更是为我国的法制建设做出了积极贡献,对此,作为案件当事人,陆萍也是以写感谢信等多种方式表达着自己内心的感激之情,在接受采访时,陆萍对这一判罚结果表示理解和满意,他表示对投资江苏有了更大的信心。
一直以来,“依法治国”是我国社会发展中的一项重要内容,而在这期间,虽然存有各种各样的困难,但各地政法系统及相关政府部门却能做到迎难而上,坚持秉公执法,从而令我国的法制体系日益完善。
在本案中,江苏省高院,南通法院等部门及工作人员的秉公执法,让陆萍以及当地老百姓看到了,在我国日益健全的法治体系面前,依法办事,秉公执法正在成为常态,江苏高院“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理念和宗旨,也是赢得了老百姓的交口称赞——依法办事,秉公执法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已然成为江苏高院及各地政法系统最闪亮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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