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目之寄 纪纲之任

耳目之寄 纪纲之任

日前,赵乐际同志在《人民日报》发表署名文章《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中指出:“纪检监察机关是进行伟大自我革命、推动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力量,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忠诚履职,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有力保障。”

据《明史》记载:“都御史,职专纠劾百司,辩明冤枉,提督各道,为天子耳目风纪之司。”以监督振朝廷之纪纲,让百官时刻感受“耳目”所在,从而规范自身履职用权。元世祖忽必烈也说过:“中书省是朕的左手,枢密院是朕的右手,御史台是用来医朕两只手的。”姑且不论古代监察制度服务于统治者这一环,就从“医两手”功能考量,监督成了维护法纪权威,确保政令畅通的有效武器,成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屏障。

事实证明,“画地为牢”“削木为吏”是对道德境界的崇高要求,面对职责做到“不待扬鞭自奋蹄”毕竟是少数。现实中,更多的是“暮夜无知”的侥幸、“小贪小节”的误读及“得过且过”的敷衍。完善的监督体系是规范履职不可或缺的部分。否则,监督缺位,势必造成“令之不行,政之不立,行而不顺”。

古人云“朝廷设风宪,所以重耳目之寄,严纪纲之任。”发挥“耳目之寄,纪纲之任”的作用,先要明确“耳目”所向。“风宪”之职在于让百官谨言慎行、依法履职、清正廉洁;更在于保证政令畅通、政策落实、制度执行。纪检监察部门作为当代的“打铁人”,党和国家的“耳目”,人民群众的“耳目”,就要围绕“服务”方向,既明确服务国家大政方针的方向,确保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让执行有了监督的保障;又要守牢服务人民群众利益的方向,抓住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让监督之效直达基层、直抵“末梢”。同时,还要把准服务履职用权的方向,发现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用权偏差、职责缺位,及时纠偏改错,提升公正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的能力。

发挥“耳目之寄,纪纲之任”的作用,要明确“耳目”所用。春秋时期有一则故事:魏王问扁鹊:“汝辈三兄弟皆通医术,孰最善?扁鹊曰:长兄最善,中兄次之,扁鹊为下。魏王问:可得闻邪?扁鹊曰:长兄诊病,病未发而除之,故名不出于家。中兄治病,病稍始即灭之,故名不出于闾。若扁鹊者,待病发而后治之,故名闻于诸侯。”监督则是“扁鹊三兄弟”的结合体。一方面要用好“预防针”功能,“未发而除之”,在党性修养、理想信念、警示教育中提高用权免疫力,实现防患于未然。另一方面要用好“强心针”功能,“稍始即灭之”,及时抓早抓小,防止小问题积成大祸患。同时,还要用好“急救针”功能,“病发而后治之”,以除恶务尽的魄力,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挽救干部于“水火”,挽救党和国家事业于“水火”,使党和人民利益尽快“止损”。

发挥“耳目之寄,纪纲之任”的作用,还要明确“耳目”所立。“正人先正己”。“立人”在于监督者“打铁必须自身硬”的担当,更在于“扶一把,送一程”规范作用发挥。公孙弘认为,“吏正”可使民诚笃,“吏邪”则使民刻薄。”“包青天”“海青天”的名字里本身就蕴含一种震慑、一种规范。立人就是让更多的正义者在监督之下涌现出来,让权力更加阳光,用权更加透彻。“立行”在于通过监督规范一个权力运行体系,明确“孰可为孰不可”,形成“程序、权责、效果”统一运行体系,形成“事前、事中、事后”全方位监督体系,形成“惩、治、防”统一的责任体系,守住权力乱用、滥用的空间。同时,“立制”形成一批有效约束机制,有了平直之准绳,方圆之规矩,才能上行下效、令行禁止。古人云“上有制度,则民知所止;民知所止则不犯”。制度体系越来越健全,制度执行越来越规范,就达到“制度管人管灵魂”的效果。

古人云“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让“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效能得以最大程度的发挥,在于建立全方位、无死角、全覆盖监督体系,更在于心存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使权力运行有了“瓜田李下”的坦荡。

作者:周蓉

单位:江油市胜利街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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