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城市升级改造,市民的切身利益要得到保障

近日,布心花园小区外,围着几十名保安,他们手挽手,围堵着过路的路人,特别是在布心花园的一侧,导致道路无法正常行走,有路人经过时,有的绕路行走,有的直接从保安胳膊缝中全力穿过,特别是带孩子的、要进入布心花园小区的,全被这些莫名其妙的保安拦截。原因是布心花园纳入罗湖区城市更新单元规划项目,施工单位要强行封闭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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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升级改造是一个涉及众多利益方和复杂问题的过程,由于布心花园始建于1989年,是一个拥有近3000户的大型社区,业主众多,而且里面基本都是最初的来深建设者,他们为深圳付出青春,没有他们,就没有现在的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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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心花园的3000户业主,其中有2500户左右的业主已经把房产证交出去了,但是仍然有近500户房产证还在手里。既然出了这样的事情,应该是有一些问题没有解决,政府应该出面协调,而不是让企业在此瞎胡闹。

其中业主的反对和不满是常见的现象一定是沟通不畅。然而,拆迁方采取围追堵截、封闭小区等不当行为是违法的,严重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在小区周边看了一下,没有任何的审批文件、施工许可证,更没有警示牌。还好当地的交警比较给力,清理了现场的黑白服饰的保安,还道路畅通,让布心花园的业主能安全的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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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是城市更新,应该是政府牵头,为罗湖区的形象建设,更为各位业主改善生活条件,这个应该是好事。

首先,拆迁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尊重业主的财产权和居住权。在业主没有自愿搬离的情况下,拆迁方没有权力采取任何强制手段迫使业主离开。任何形式的暴力、威胁或恐吓都是不可接受的。

其次,拆迁方应该与业主进行积极、友好的沟通和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这包括听取业主的诉求和意见,解释升级改造的必要性和利益,以及探讨合理的补偿和安置方案。只有通过平等、公正的对话和谈判,才能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减少分歧和冲突。

最后,如果拆迁方采取了不当行为,业主可以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们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要求拆迁方停止违法行为,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也是重要的力量,可以推动问题的解决和公正的处理。

2024年1月12日,罗湖区城市更新和土地整备局在项目未形成单一主体的条件下,发布《关于罗湖区东湖街道布心花园一、二、四区城市更新单元项目一期实施主体确认的公示》,业主们所提交的《异议书》至今两个半月有余,该局仍未作出任何书面回复。一一违反《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一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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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多位业主向辖区街道办、罗湖更新局、区信访、市信访、市12345平台多次反馈诉求,都未有结果。

目前政府有关部门还在强行推进该项目,现又要强行围挡封闭小区逼迁。造成这样的局面,近2500多户业主的房产证现在何处?产权是否安全?,没有搬迁的业主心理就更没地儿了。

城市升级改造应该遵循法治原则,尊重业主的权益和意愿。拆迁方应该采取合法、公正、透明的方式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避免采取不当行为引发冲突和纠纷。只有通过合作和共赢的方式,才能实现城市升级改造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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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省辖地级市、副省级市、国家计划单列市,超大城市,国务院批复确定的经济特区、全国性经济中心城市和国家创新型城市,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城市之一。之所以有现在的深圳,布心花园的业主,应该都是初期的贡献者,我们一定不能让他们寒心,希望相关部门尽快调查清楚,圆满处理,还罗湖区一个和谐、友好、安宁的生活环境。(郭图驹)

原标题:深圳市城市升级改造,市民的切身利益要得到保障

责编:杜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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