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夜话——宜宾烟花爆竹的那些事

最近,因工余闲暇,约了几个朋友去酒都宜宾游竹海观溶洞,趟玻璃桥,喝五粮液,很是惬意。但美中不足的是议论起今年中秋节前央视在宜宾三江口举办晚会大放烟花创造美丽夜景时引发了当地朋友对当地官方的不少非议,简略概括是以下问题:
一、有四个县区从2021年起以县级行政区为单位,以政府《通告》形式实施全域、常年、无差别、一刀切禁止任何人,任何单位燃、放、售烟花爆竹。号称烟花爆竹“三禁”。
此禁令一出,不仅千百万名群众被迫放弃这一流转了几千年的烟花爆竹燃放取乐庆祝的爱好方式,而且使川南传统文化中又减少了一项内容,人为砍掉了一个分支。更是苦了宜宾市十四个烟花爆竹经营公司损失惨重。其中江安县、南溪区、三江新区、翠屏区内的几家烟花公司尤为严重。致使88名专业人员无事可做,853个零售网店一千五百余人失业,6839平米专用仓库,4730平米办公用房,11台专用防爆车,8300多万元资产闲置。两年了,政府未给三禁区域内的经营主体承担过任何非经营性损失。甚至连安慰性的关怀方式也没有。有人走访了宜宾生态环境局和宜宾应急管理部门,回答说他们只负责行使和履行从事管理和实施“三禁”的权力和职责,没有向市场主体赔付政策性损失的权利和能力。阅看各区县的“三禁”《通告》内容,版本内容基本一致,均说是贯彻领导人的指示精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查遍领导人公开发表过的所有文选,找不到一篇可以用无差别、一刀切,全域、常年方式禁燃、禁放、禁售的指示内容。但笔者反复查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的条款,没一条是可以禁售的规定,也没有一条是可以县、区为单位全域常年无差别,一刀切不准燃放烟花爆竹的文字规定。反而是重温记牢了领导主持确立的十八大以后要全面依法治国和所有行政机关都应依法行政,所有行政行为的实施都应于法有据的教导。由此分析判断,不得不佩服酒都的“西瓜官”和“芝麻官”们,别看他们抓发展的能力平平。但他们手中只要有一分权力就可以发挥放大出十分,甚至百分百倍的能量还是具备的,而且潜力还有很大的。因此,以后朋友们如果要去宜宾发展,投资,创业,最好先练练胆子,凑够了票子,找准了门子再去,否则,盲目而去,够你们受的。烦恼和困扰是少不了的。别只看宜宾自然美景生态好,但由于大贪官王某,向某,魏某等在位宜宾多年,被破坏很严重的生态法制环境还没有恢复过来,在很多场景下图简单蛮不讲理的霸道遗风依然存在。

二、今年中秋节晚会,宜宾三江口上演“州官在放火”,其它地方的百姓却不许“点灯”的现代喜剧。很多人以为,宜宾既然实施“三禁”烟花爆竹,虽然让人感到少了些许喜庆和活力,因“三禁”毕竟能让空气质量得到提高,尤其是市委、市政府所在地、空气特别清新,在里面当官就是舒服安逸。我们远一点的平民百姓也可沾光吸一点多余的优质生态气体,细想也没有什么不好的。但遗憾的是:不知是哪一个领导突然开窍,还是脑门发热,想通过营造文化传媒活动,打造提升本届宜宾政府的形象,抬升一下在全省及至全国的名次和知晓度。竟然请到了央视去酒都举办中秋晚会。为了营造氛围,创造盛世景致,仅有三江六岸狂搞“灯光秀”显然不够,还必须借用古人随“四大发明”而衍生的烟花燃放技术才行。于是由市主要领导拍板,竟然置以前各区、县的禁令不顾不管,也顾不得什么“通告”不“通告”,污染不污染了,还是燃放吧,而且还应大放特放,放出效果。因此由官方主持,官方出钱,数百万元的烟花弹即被燃放一空。在不断的咚咚声中,宜宾的天空立即五花八门,五彩缤纷,莲花朵朵,千奇百怪,好看至极,尤如人入仙境,重上了凌宵。有的人至今还在回味无穷,啧啧称道。可是,又有谁能想到,就在这千红万紫的几分钟里,同时被燃放掉的还有法律在宜宾的权威,政府在人们心中的形象及《通告》的严肃性,执政党的传统。虽有人替宜宾官方向群众解释说:中秋晚会当地政府放的不是花而是火,不是烟花而是“焰火”。政府禁烟花但不禁“焰火”。同样东西老百姓放的才叫烟花,当地政府放的只能是“焰火”。因为自古以来,就是州官可以放火,百姓放烟花只能叫点灯。因而才有“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成语延续下来。由于本届宜宾的书记,市长都是高学历的文化人,所以为了给宜宾人民助兴,利用中秋节,给大家演了一出现代版的“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喜剧!

三、在没有任何空气检测报告下,宜宾环保局局长发雷语说:宜宾主城区空气质量达标就是烟花爆竹所致,为了解决宜宾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的排名滞后问题,必须要扩大全面”三禁“的区域范围。据《宜宾环保》报道:10月23日,宜宾市环境局局长急匆匆开宜宾市大气污染防治紧急调度视频会,声称宜宾市主城区空气质量出现异常反弹,导致次日昼间颗粒物居高不下,直接影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名,受宜宾本地污染排放累积和区域污染传输明显影响,2023年10月23日10时—11时连续出现PM2.5小时轻度污染,并预料10月25日前出现轻度风险极高,大气攻坚形势异常严峻。要求把烟花爆竹“三禁”(禁燃、禁放、禁售)区域只扩大不缩小,要把烟花爆竹三禁列为宜宾五大强制管控措施之一,甚至还要给乡镇,村社一线人员压实责任。在这个局长兴师动众大放厥词后,直至会议结束,只见其罗列烟花爆竹的罪状,但并没有举出影响宜宾中心城区大气污染的因素还有没有其他?有什么科学的监测数据?更忘记了宜宾市中心城区已经全域,常年禁燃、禁放、禁售烟花爆竹近两年了,怎么还会成为影响今年十月份宜宾大气质量呢?如果今年十月23日至25日仍有监察数据证明是燃放烟花爆竹的产生物,那么只有一种可能,或许就是7月央视在中秋晚会大规模燃放的烟花后遗留的残渣烟气未消失,不可能是民间老百姓的责任。更不可能与销售烟花爆花的市场主体有关。因为中秋晚会上大规模燃放烟花是宜宾市政府实施的行为,据说还是新上任的最大州官方书记拍的板。并非老百姓所为。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也就罢了,早已经没点“灯”了,贾局长为什么还要把“点灯”放火的后果归到老百姓的头上呢?因为老百姓已经很久就不敢燃放烟花(点灯)了,为什么还莫明其妙地予以加罪呢?岂不成了州官放火污染了空气,却要让老百姓承担污染大气的责任呢?贾局长可能是假局长吧!

四、震惊:一边在禁,一边又在发证给自己的国资公司批准设立新的烟花爆竹经营公司,令人费解。前不久,宜宾有关人士就烟花爆竹“三禁”问题,走访了宜宾生态环境局的专(砖)家式干部,被告知,烟花爆竹的趋势就是全面禁止,禁绝。高层(不知道是哪一层?)领导态度很坚决,没有任何松动,只会越来越严。可是,现实当中真如此吗?其实也不尽然。实际上宜宾市有关主管部门、实权部门也照样是阳奉阴违“两手抓”。一边在建议(实为强制)有关县、区政府无差别、全域、常年、常态化一刀切禁燃、禁放、禁售,一边却在(今年9月份)对自己认为不影响市领导办公区空气质量的珙县、长宁等新发(核发)烟花爆竹经营(批发)许可证,设立新的专营烟花爆竹商品的批发公司,如珙县永烁鑫烟花爆竹有限公司。该公司的仓库群还是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和二级林区的林地上改建的占地十多亩的烟花爆竹专用仓库,依法这种占用集体土地,毁灭农用地,改变农用地用途修建的永久性防爆库房是不符合《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的发证条件的。只不过因为这个新设立的烟花公司是国有控股,其高管与宜宾市高层关系特好,所以网开一面,享受了特殊待遇,法外开恩。但是如果都是以投资人不同,就可以特殊,那么市场公平竞争机制怎么才形成得了?国家的《反垄断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又怎么贯彻实施?民营企业,民营经济还要不要?是不是想干脆退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由国营公司一家独占市场?

五、宜宾对烟花爆竹的强制管控只针对市场消费和流通环节,而不针对有害物品的源头——烟花爆竹生产厂。各级政府从没有要求过境内的花炮厂停止生产,连限制生产量措施都未采用过。据了解,就在宜宾大张其鼓,兴师动众实施无差别、一刀切,全域、常年、常态化“三禁”烟花爆竹两年来,其所属三禁区域内位于南溪区刘家镇的金鼎花炮厂,三江新区石彭乡境内的金山花炮厂一直都在紧张生产,从没有停止过生产。笔者在想:这两个“祸害”产品的源头厂家所生产的烟花爆竹产品都去了哪里?难道是生产出来供人们食用了吗?有谁保证过这两个厂的烟花爆竹产品不会在生产厂所在区域偷偷卖到消费者手里燃放?又有谁能保证这两个厂的产品只会运出市外扰害别的地方别的人而不会流失到本地燃放污染本地空气?常识告诉过人们:有消费需求就必然会有生产,有生产,消费就必然会产生中间环节的供销服务。要禁销售还不如禁生产,而不应当只是禁消费和禁售。而且厂家销售也是在售,为什么只禁流通过程中的销售主体的“售”行动呢?所以,宜宾官方若不能从源头上禁产,不能保证本地生产厂家的产品只会运到外地害别人,绝不会流失在当地害自己,那么你那个什么全域、常年、常态、无差别、一刀切的烟花爆竹三禁命令就只能是聋子的耳朵——摆设!这种连三岁小孩都哄骗不过的“掩耳盗铃”式社会管理措施,就必然会成为“笑柄”。
结束语:宜宾这个地方虽然人杰地灵,风光秀丽,环境优美,但如果宜宾官方这种无视法律、法规存在,不顾行政行为,相互冲突和矛盾的现象,以忽略法制和法治建设成果而目光短浅地只追求眼前自然生态绩效的行政思维如不刹车调整,只怕是自然生态环境暂时是好转了,但法律等社会生态文明却被破坏了,使我们这一代还活着的人不愉快,不幸福的损失由谁来弥补?多半是得不偿失无法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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